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山东省公安机关辅警招聘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人员性质及招聘计划
辅警依法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享受公安民警法定待遇,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从事警务辅助性工作,协助证件办理、窗口服务、信息录入、档案管理等文职类工作,协助开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维稳处突、巡逻查控、安保执勤、案件办理辅助等勤务类工作。此次计划招聘辅警203名,招聘职位、学历要求等资格条件详见《兰陵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
3、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过硬,纪律意识、服从意识、保密意识强;
4、具有兰陵县户籍或居住地在兰陵县,且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 1992年1月至2004年1月期间出生);退役军人、有辅助公安机关从业经历人员可适度放宽;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人民警察类或政法类高等学校毕业生、有辅助公安机关从业经历人员;
6、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具体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文职辅警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8、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3、编造、散布反对中国共产党领导、损害国家声誉信息的;
4、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经我县公安机关确认辅警身份且正在履行警务辅助工作职责的, 辞去本县辖区内警务辅助工作后未满6个月的;
8、有严重失信行为的;
9、属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的(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10、国家、省和市规定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包括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不接收其他方式的报名。应聘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临沂微警务”进行报名,网上报名程序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兰陵县公安局辅警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操作说明》(附件2)。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3月3日-2022年3月10日。
(二)现场资格审查
采取统一时间开展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3月11日-2022年3月15日。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兰陵县公安局办公楼八楼811室。
3、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携带的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相关资历证书、退出现役证等材料的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板两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和个人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出具)1份,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
4、现场资格审查要求:报名须本人到场,工作人员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笔试,并当场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