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安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扬州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警务辅助人员,安排至市局相关部门协助开展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二、基本要求
报考人员除需要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要求外,还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7年3月7日至2004年3月11日期间出生);
3.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保守工作秘密;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国家、省、市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组织或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2.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本人家庭成员涉嫌犯罪尚未结案或正在服刑;
3.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处罚的;
4.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6.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国家、省、市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原则上本人必须到场,不允许他人代报。
(一)报名时间
2022年3月7日至3月11日(9:00-12:00,14:00—17:30)。
(二)报名地点及咨询方式
(三)报名需携带的材料
1.近期拍摄的2寸彩色免冠相片(证件照)2张;
2.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相关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其他有关证件(如机动车驾驶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积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及扫码等相关工作,按要求上交疫情防控承诺书。报名当天“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同时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报名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