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技能测试、体能测试等几个环节。
(一)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参加笔试,主要考察日常理解能力及应知应会知识,总分100分。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和素质,总分100分。
(三)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计算机操作和运用(专业驾驶技术)等方面技能,总分100分。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试项目为:俯卧撑(仰卧起坐)、4*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三项。体能测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各小项相加后取平均分计入总分。
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应当自动放弃。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技能成绩(体能成绩)×40%。
五、体检
通过前期程序的,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同岗位末位出现并列时按技能测试(体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标准除符合本公告中招聘条件的相关规定外,其他标准参照最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按规定开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录用
考察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将在扬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示五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录用,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按规定执行。
考试、体检、考察及录用等工作,视报名情况,有序安排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八、工资福利待遇
正式录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其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扬州市公安局同岗位原有警务辅助人员待遇。
九、纪律监督
报考者应保持通信畅通,以便接收通知。凡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联系或不按要求回复的,或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技能测试、体能测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招聘工作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
为确保本次招聘公平、公正,扬州市公安局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87031332、87031337。
十、其他
1.本公告中“以上、以下”都含本项。
2.本公告由扬州市公安局政治部、情报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处、巡特警支队负责解释。
附件:
原标题:扬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angzhou.gov.cn/yzszxxgk/gaj/202203/464f7de01e19409fb464e60885e8164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