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管理及待遇
上岗试用1个月,工资待遇面议,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其中,应聘人员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解除,凭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录用手续;未能解除或者隐瞒实情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五、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录工作公正有序,保证录用人员素质能力,本次招录坚持“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坚决杜绝各类不正之风。招录过程中,凡是应聘者弄虚作假的,取消招录资格。
报考咨询电话:0527-82163384
本简章由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负责解释。
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
2022年3月9日
原标题:招57人!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EtLgLdEW2gnOzAiexuMt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