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小组人员由市公安局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无法联系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报名人员隐瞒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不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当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笔试
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笔试考试工作。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主要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等。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可通过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笔试成绩。
(六)体能测评
(1)按照招聘计划与体能测评人数1:1.5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确定各岗位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体能测评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内容: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关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执行。
(3)体能测评的标准为:
组别年龄10×4折返跑纵向摸高
男子组30周岁以下≤13″1≧265cm
男子组31周岁以上≤13″4≧265cm
女子组30周岁以下≤14″1≧230cm
女子组31周岁以上≤14″4≧230cm
(4)注意事项:参加测评人员须穿着运动鞋;严禁患有心脑血管及其他不宜参加体能测评情况人员参加测评,出现后果由本人负责,体能测评项目不进行复测。
(5)须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体测,现场签署《体测安全承诺书》,证件不齐、迟到或未到的考生,取消体测资格。
(6)体能测评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依次递补进行补测,合格者进入面试。
(七)面试
体能测评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能力。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以及相关规定将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发布。
根据笔试、面试加权后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权重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八)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考生身体条件除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特殊体检标准。还需要达到以下标准:
1.男性身高低于170cm,不合格。
2.女性身高低于160cm,不合格。
3.毒检阳性,不合格。
鉴于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特殊性,此次体检尿检呈阳性者不予聘用。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依次进行递补。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政审内容参照招聘条件第三项。
拟聘人选因政审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依次进行递补。
(十)岗前培训
拟聘用的人员,须参加盘锦市公安局组织的15天集中培训。培训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此次招聘计划为41人,本年度内如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将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依次进行递补。
(十一)公示和聘用
将体检及政审合格人选确定为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辅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在岗工作表现由盘锦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对试用辅警进行综合考核。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不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解除劳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五年,续聘期限将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
被聘用人员工作期间按规定着装和配发相关装备;工资待遇为2700元/月(包括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市公安局为其缴纳五险一金。
四、注意事项
(一)盘锦市公安局作为此次招聘工作的负责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招聘工作。盘锦市公安局从未授权给任何组织和个人开展考前培训等业务,广大考生注意鉴别此类情况。对招聘期间以任何形式进行虚假宣传、招摇撞骗的个人和组织,一经发现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发布的各类通知,保持通信畅通,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参与招聘各环节,超过规定时间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生务必妥善保管身份证,一旦丢失请及时办理临时身份证件,身份证是考试、体检等各环节唯一有效证件。
(五)本公告解释权归盘锦市公安局所有。
咨询电话:0427-268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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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盘锦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panjin.gov.cn/2022_03/14_17/content-3653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