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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云南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4人)

2022年云南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4人)

凤庆警方公众号 | 2022-03-21
摘 要
  • 1 招录人数24人
  • 2 报名时间 2022-03-21 08:30 - 2022-03-25 18:00

(二)资格审查

由凤庆县监察委员会和凤庆县公安局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规定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三)体能测试

由凤庆县监察委员会和凤庆县公安局共同组织开展体能测评,应聘人员根据通知提前到达指定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测试成绩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计算。体能测试结束后,成绩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

(四)笔试

由凤庆县监察委员会和凤庆县公安局根据工作实际命题组织开展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进入面试环节。若招聘人数进入面试人员比例达不到1:3,则按照招聘人数不低于1:2或1: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五)面试

由凤庆县监察委员会、凤庆县公安局组成的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面试,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进行面试,统计成绩。最后,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统计最终成绩,按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统一到凤庆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体检阶段出现应聘人员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政审

体检结束后,由凤庆县监察委员会、凤庆县公安局抽调人员组成审查组,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政审。向应聘人员所在村(社区)和公安派出所书面函询现实表现以及家庭背景审查,并到相关部门查阅应聘人员人事档案。对在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其他不能聘用情况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政审阶段出现应聘人员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

(八)复核审定

政审结束后,由凤庆县纪委县监委组织部对招录程序、人员情况最终进行复核审定。复核审定阶段出现应聘人员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应聘人员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凤庆县公安局统一对拟聘用人员在全县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决定聘用

公示结束后,由凤庆县监察委员会和凤庆县公安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政审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拟聘用人员与凤庆县公安局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拟招聘人员须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

五、薪酬待遇及后续管理

1. 聘用人员月工资约7800元/人(含五险一金),实发标准约4500元/人。

2. 聘用人员由凤庆县监察委员会、凤庆县公安局双重管理,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由凤庆县监察委员管理使用;其余时间由凤庆县公安局统一管理使用。

3.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统一安排食宿。

4.人员培训由凤庆县监察委员会和凤庆县公安局共同完成。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在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发出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通知的时限内,应聘人员不能按时到场的即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凤庆县监察委员会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83-4212657(凤庆县监察委员会);

0883-4211085(凤庆县公安局)。

咨询电话:13988340122,联系人:杨警官;

13988373858,联系人:沙警官。

本公告由凤庆县监察委员会、凤庆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凤庆县监察委员会

凤庆县公安局

2022年3月18日

原标题:凤庆县监察委员会 凤庆县公安局 关于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vFodWcMSFzgFJ9PnzjBfv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