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 导航

2018年新疆巴音郭楞州和静县招聘公安事业性岗位50人公告

2018年新疆巴音郭楞州和静县招聘公安事业性岗位50人公告

和静县人民政府 | 2018-09-03

为加强全县便民警务站建设,经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50名。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录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户籍不限《具体见职位表》;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9月1日至2000年期间9月1日出生,以身份证原件出生日期为准);和静县户籍的考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放宽至初中,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其他全部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已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2、巴州公安系统事业性岗位招聘时解聘、辞职、辞退、自动离岗、不服从岗位分配、放弃调剂岗位等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解除的;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其他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8年9月2日10:00—9月7日18:30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职位要求详见《职位表》附件1。

2、现场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至和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2)部队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士兵证、立功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考生,需出具学信网学历与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以下学历的考生,需出具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证明。

3、报名人员应填写《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可自行在和静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打印。

(二)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9月8日;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到达考场的考生,将取消笔试资格。

4、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满分100分。

5、笔试试题采用汉语文字试题。

说明:《综合知识》测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新疆历史和民族宗教理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情、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州情、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

6、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统一确定。

(三)面试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根据填报的志愿,由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录1至2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录3至10人的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 招录10人以上的职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2、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考前4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为主。

(3)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一律使用汉语答题。

3、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能测试

报考人员须按要求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和静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五)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职位1:1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人员根据报考职位,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