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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江苏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84人)

2022江苏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84人)

平安邗江 | 2022-04-01

面试结束后,按照百分制合成应聘人员总成绩,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2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入围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岗位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及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应聘人员的政治考察工作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标准依据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收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应聘人员放弃、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计划缺额的,可按入围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按规定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工资包括基本工资(不低于全市最低标准)、层级津贴、岗位考核、加班费等;并依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四、注意事项

(一)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应聘人员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应聘人员学历以实际取得的毕业证书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为准,资格证书以已经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学历须能够在学信网验证,任何在读学历不得作为相应学历证明。

(三)此次招聘由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统一组织,不委托其他任何代办机构。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应聘人员需使用本人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报名,因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由他人代报名、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本人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以及超过报名时间,造成报名不成功或影响招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应保持通信畅通,以便接收通知。因手机通讯不畅无法联系、屏蔽群发短信、无故挂断电话、不接听电话、未及时查收短信、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本简章中“以上、以下”都含本项。

本简章由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考录纪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新聘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邗江区派驻区公安分局纪检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0685241,87053341。

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

2022年3月31日

附件一: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

附件二: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应聘报名表

原标题: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esnEdid3dzYBB0d6RpvP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