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香格里拉市公安局将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按比例择优录取。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同等条件下,辅警岗位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招聘计划及工作性质
此次辅警招聘人数为33人,其中招录女性辅警1名。经公开招聘录取后,警务辅助人员在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指挥监督下开展巡逻防控、日常办公及其他警务辅助工作,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从事执法或涉及秘密级事项工作。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迪庆州户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吃苦耐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
3、年龄在18周岁(2004年4月10日前出生)以上35周岁(1987年4月10日后出生)以下;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学历),退伍士兵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学历)且2017年1月1日后退役的;
5、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双眼单侧矫正视力在4.6以上;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吸毒在册人员及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国(境)外或国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影响较大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影响较大的旁系血亲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分子的;家属三代内有精神病史的;
5、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不得报考;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1日至4月15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安定路中段市人社局一楼大厅;
4、应聘者于报名时间段内,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退伍证 (以上均查验原件并上交复印件)、5张1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前往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市场报名,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将对报名考生的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退伍证等证件真伪进行审查;
5、应聘者资格审查时应确认本人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与填写报名表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不予聘用。
(二) 体能测评
1、时间:2022年4月18日上午09: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地点:迪庆州民族体育中心足球场(五凤山);
体能测评参照人社部、公安部、公务员局《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标准和规定操作,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三个项目,报考辅警考生综合成绩排名前48名男生及排名前2名女生进入体能测试;
3、男子30岁及以下:纵跳摸高≥265厘米合格,10米×4往返跑≤13"1合格,1000米跑≤4′35"合格;
4、男子31岁及以上:纵跳摸高≥265厘米合格,10米×4往返跑≤13"4合格,1000米跑≤4′45"合格;
5、女子30岁以下:纵跳摸高≥230厘米合格,10米×4往返跑≤14"1合格,800米跑≤4′30"合格;
6、女子31岁及以上:纵跳摸高≥230厘米合格,10米×4往返跑≤14"4合格,800米跑≤4′40"合格;
7、必须三个项目全部合格,其中一项不合格,则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进行测评或因自身原因进行测评可能产生的风险,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能测评不得申请免测或缓测,测评结论一经确定,不再进行复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