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考核
(一)笔试
此次招聘笔试不限开考比例。
1、考生携带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具体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和其他基础知识;
(二)面试
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1.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如果报名人员不足招聘人员的1.5倍,笔试后全部进入面试。
1、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分数线确定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及面试《通知单》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体检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及以上人选中,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退役士兵优先,条件再相同的,全日制普通类学历较高者优先。体检由滦海劳动就业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八、政审、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条件要求,由滦州市公安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参照人民警察有关录用规定进行)及资格复审。
九、公示
对经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公示不合格及公示期间放弃录取资格的进行递补,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如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者,按照以下顺序进行递补: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类学历。
十、录用
经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公示没有异议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对在服役期间立功受奖或曾在武警部队特战、解放军特侦服役过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具有公安保卫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如未达到录用人数,不足部分另行制定招聘方案。
十一、人员待遇
被录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待遇享受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伙食补贴、绩效奖,缴纳五险(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保险)。录用人员与滦海劳动就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方式进行用工管理。
十二、其他事项
考试成绩及其他相关事宜可通过“滦州市就业创业”公众号进行查询。
咨询电话:0315-7187527。
原标题:滦海劳动就业服务有限公司 关于为滦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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