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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黑龙江绥化明水县公开招聘辅警公告(40人)

2022黑龙江绥化明水县公开招聘辅警公告(40人)

明水发布 | 2022-04-11

七、体能测试、体检与考察

㈠体能测试。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试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以下人员优先列为测试人选:

1、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

3、警察类、政法类院校或者政法专业毕业生;

4、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应当优先招聘人员。

不符合优先人选条件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参加体测人选;若仍相同,采取面试加试方式确定参加体测人选。

体能测试标准参照《黑龙江省2021年度公检法司系统特殊职位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测或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体测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报考人在体测过程中弄虚作假以及体测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能测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拟招聘人数的,不递补人选。

㈡体检。体能测试合格者列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或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报考人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以及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㈢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程序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进行。

八、公示与聘用

㈠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测结果、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明水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㈡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新聘用辅警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工作待遇

新聘用辅警纳入全县辅警队伍统一管理,工作岗位由聘用单位负责确定,并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工资标准为每月2200元,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标准按我县辅警现行标准执行。社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由工资中代缴代扣。

十、疫情防控要求

㈠按照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的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扫码、测温、戴口罩措施,按要求提前申领“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抵达我县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提前向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境外返回的报考者如到达境内时间不足35天,应自觉接受明水县防疫指挥部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措施(隔离费用自理),合格后方可参加报名、考试、体能测试。考生在考试、体能测试前3天内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需自行进行核酸检测,并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经卫健部门评估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现场资格审查、体能测试。

㈡考生在进入报名、考试现场、体能测试现场前,应接受“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及体温测量,“龙江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中高风险地区记录、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场地。考生进出考场、体能测试场地,要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现场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并做好个人防护。期间是否需要核酸检测报告,将根据上级疫情防控要求确定。

㈢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在公开招聘辅警过程中,将严格落实相关防疫措施,根据疫情形势招聘领导小组可对招聘工作进行相应调整。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㈠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限内接受报名。公开招聘相关公告通过明水县人民政府网站、明水县电视台、“明水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

㈡报考人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并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㈢报考人参加笔试、面试、体测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不得参加笔试、面试、体测和体检。

㈣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

1、《明水县2022年公开招聘辅警计划表》

2、《明水县2022年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

明水县公开招聘辅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8日

原标题:【招聘公告】明水县2022年公开招聘辅警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l-DGoAfHJh_dJp-Or5Ghc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