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安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等有关规定,扬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公民;
2.具备《扬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简介表》)中设立的岗位条件;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国家、省、市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组织或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2)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本人家庭成员涉嫌犯罪尚未结案或正在服刑;
(3)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处罚的;
(4)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6)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国家、省、市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公安机关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人员,不得报考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岗位,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招聘辅警18名;
(二)扬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辅警10名;
(三)扬州市公安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招聘辅警20名。
具体招聘岗位和条件详见《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具体由市公安局和各相关分局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总体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将统筹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1日至4月20日。
2.报名方式: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将报名材料扫描打包成压缩文件(文件名:报名岗位名称+姓名+电话),根据报考岗位不同,发送至对应电子邮箱,邮箱地址详见《简介表》。
3.报名材料:
(1)扬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3)学历证明(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等);
(4)户口簿;
(5)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相片(证件照);
(6)退役军人证明材料(复员证或退伍证等);
(7)其他专业技能方面的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
4.应聘人员只能选择《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公安机关将同步做好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即为报名成功。
5.报名成功的将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形式予以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