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上饶市广信区公安局公安工作实际和社会治安形势发展需要,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有关政策精神,广信区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5名。现将具体招聘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政治思想品德、身体素质与文化知识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4名男性警务辅助人员、1名女性警务辅助人员,纳入广信区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员额管理,分配到广信区公安局特警大队执法执勤辅助岗位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纪律性强,保守工作秘密,作风正派;
(三)本次招聘对象为男性44名,女性1名,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18周岁指2003年6月8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指1991年6月8日及以后出生),男子身高1.70米及以上,女子身高1.60米以上。五官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色盲,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公安院校及司法警校毕业生优先,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四)优先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得再续聘。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