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安工作需要,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义乌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近期,义乌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55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义务。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
(五)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具有金华市辖区市、县户籍。
(七)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八)我市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级伤残辅警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退役士兵,招聘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不予招聘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一)曾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二)曾受治安管理处罚或有吸毒史的。
(三)曾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辞退的。
(四)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合同的。
(五)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六)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执行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七)我局辞职辅警,自辞职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再次招聘;从我局辞职二次及以上的,不得招聘。 (八)其他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时间:4月13日至4月17日。
报名方法:①如实填写电子报名表(附件2)内容并将电子1寸照片贴入照片栏;②身份证正反面照片;③学历证书照片;④学信网学籍查询结果页面;⑤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特长证明材料,将上述资料打包并命名为本人名字发送至电子邮箱:361990495@qq.com。报考人员需确保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