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填写提交《昭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贴好相片。(2)报名时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审查
由昭平县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其中,报考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当场进行,并在《昭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登记表》签署初审意见。
四、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2022年5月11日上午9:00开始,在昭平县体育场进行。
(二)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体能测评的,应当放弃参加。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请各考生持身份证于2022年5月11日上午8:30前到达昭平县体育场报到和现场验证。
(三)体测项目和标准
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项目及测试规则,结合《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手册》成绩标准,本次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0 | ≤14″3 |
1000米跑 | ≤4′40″ | ≤4′50″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女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5″0 | ≤15″3 |
800米跑 | ≤4′35″ | ≤4′45″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其中中专或高中学历人员体能测评需三项合格的视为合格,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体能测评三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评次数为1次。具体测评实施规则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个环节。
五、机试
(一)考试范围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具体内容见《昭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题库》(附件3)。
(二)机试采取上机形式进行,统一组织,分组实施,电脑随机出题,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45分钟。机试合格分数线由县公安局划定,原则上最低分不得低于50分,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原则上不得进入面试。
(三)机试时间:2022年5月12日上午9:00。个人凭身份证准时参加机试考试。
(四)考试地点:昭平县公安局七楼。
六、面试
(一)面试由县公安局招聘辅警领导小组按规定组织实施。进入面试人选按照体能测试、上机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如该职位应聘人数少于职位数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选名单,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通知本人。
(二)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应变和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政审考察程序。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2022年5月13日上午8:30开始,在昭平县公安局六楼会议室进行。面试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于当天上午8:10到达昭平县公安局七楼会议室候考,经核验无误后进入面试顺序抽签等工作。
(四)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未被聘用的人员进入侯录库,供以后补缺使用。
七、体检与政审考察
总成绩=机试成绩+面试成绩,根据计划招聘的职位数,对总成绩达到120分以上(含120分)的人选,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中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2022年5月16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如对自身在县级医院体检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到市级医院进行复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政审考察和聘用。
政审考察参照人民警察招录的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昭平县公安局经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 “昭平在线”网站(http://www.zpol.cn)的“通知公告”栏目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县公安局可以从候录库中根据空缺职位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