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提交个人信用报告。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自行查询打印,海口市报考人员可前往以下地点凭本人身份证打印:
A.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83号琼泰大厦一楼,自助查询机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15)
B.海南银行营业部(地址:海口市海秀东路31号,自助查询机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周六至周日9:00-17:00)
C.海口农商银行省府支行(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5号,自助查询机开放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
⑤如有专业特长人员,提供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或获得比赛名次佐证材料。
5.2022年4月21日18:00后停止报名,4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为材料补送日期,逾期未补送材料者,视为放弃报名考试。
6.自行下载打印《健康承诺书》(附件3)和《诚信承诺书》(附件4),阅知后在签名处手写签名。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体能测评,按照招聘岗位的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比例不低于1:3开考。资格审查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重新报考的时间另行通知。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报考者务必妥善保管好准考证,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各个环节考试。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包括试用期)。报考者报名审核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因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的项目和考核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如下:
2.体能测评项目中,10米×4往返跑测评最多不超过2次,1000/800米跑项目测评只测1次,纵跳摸高测评最多不超过3次,测评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复测。
3.测评项目其中一项不达标,视为体能测评未通过。通过体能测评的报考者参加笔试;未能通过体能测评的报考者,予以淘汰。
(五)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按40%计入总分。
2.考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时事政治,不指定复习用书。
3.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成绩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