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用工单位对政审对象本人和主要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的派出所、村(居)委会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现实表现等情况。
(五)公示
根据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
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劳动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五、工资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年薪根据经开区社会化用工管理的岗位和职称标准执行。聘用期间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六、纪律与监督
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岗前培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由常州市公安局常州经济开发区分局纪委负责监督,并自觉接受经开区纪工委、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本简章由常州市公安局常州经济开发区分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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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8年常州市公安局常州经济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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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公警法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