⑥退伍军人需携带退伍证、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⑦提前申领“健康码”及“行程码”,报名时凭“绿码”进入。
注: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2.报名时间:2022年4月 18 日- 26 日,正常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①宝鸡市中山西路56号(宝鸡市西府宾馆大门西),宝鸡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三楼(宝鸡市劳动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1311、1306、咨询电话:3658814 3658815。②陇县代报名点:陇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咨询电话:0917-4601072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录用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甚至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三)体能测评
资格审查合格后,须参加体能测评。凡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成绩前30名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录用人民警察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规定。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考生放弃体检。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限定的时限内不能参加递补体检的,视为放弃。
(六)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内若职位出现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三、用工形式
(一)本次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制用工形式,宝鸡市劳动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二)按照省厅、市局、县局有关辅警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
(三)考生一经聘用,必须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并报到上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试用期2个月。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递补等相关情况,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招聘各环节,应聘人员务必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出入亮明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全程佩戴口罩。
宝鸡市劳动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4月18日
原标题:关于陇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bjzjzx.com/index.php?ie=2-2-6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