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方式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设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共设四个项目,每项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35分,有一项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各单项成绩按25%的比例折算计入体能测试总成绩(百分制)。
体能测试项目四项(男):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
体能测试项目四项(女):4*10米往返跑、800米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
3.面试。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总成绩相加之和,从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30%+体能总成绩*30%+面试成绩*40%
合成后的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2位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5.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名额1: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如笔试总成绩亦相同,以体能成绩高者排位在前,如再相同,则一并列入体检、考察。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对象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2.体检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结果仅作为本次招录的依据。
3.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由温州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招聘条件中不得报考情形,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录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六)岗前培训
拟聘用人员需参加温州市公安局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四、薪酬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含社会保险)由市财政保障,其中文职辅警年薪一般6万元以上,勤务辅警年薪一般7万元以上,并实行动态调整。
五、其他事项
1.发现招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过程中,如有人员未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政审或出现不合格情况,所空缺名额,根据相关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3.未尽事宜由温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温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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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公安局
2018年9月7日
来源:2018浙江协辅警考试群568550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