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的,个人综合成绩另加2分。
6、全部考试程序结束后,如有岗位综合成绩无人符合该岗位录用标准的,则该岗位放弃录用。
五、体检和政审
体检:
各岗位应聘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进行递补。
政审:
常熟市公安局对通过体检人员统一组织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六、录用公示
对于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3天。公示结束后,由常熟市公安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公示结束,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被录用的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七、录用后管理及待遇
录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任职,按照常熟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执行待遇,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录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培训或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招考录用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要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考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方便社会各界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60087(市纪委市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九、其他事项
本次招录期间各项通知、成绩公布等均在常熟公安微警务(微信号:cswsga)微信公众号统一发布,敬请关注。
十、本简章由常熟市公安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0220。
原标题:2018年常熟市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文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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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公安局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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