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政审和公示
(一)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通知为准。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还应满足: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无重大家族遗传病;无色盲、平足;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鸡胸;无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2.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1次(总成绩相同的,按前述规定确定名次)。凡在报名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应聘者,取消体检资格,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并根据违规事实做出处理。
(二)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四川省公安厅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处牵头各用人(工)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公示
根据政审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六、聘用
(一)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试用期两个月(含岗前培训),期间按合同约定标准发放工资。聘用对象应根据通知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逾期未报到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二)应聘者被聘用后,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指挥调度,被聘用人员必须按聘用单位的规定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七、薪酬待遇
(一)按照《四川省公安厅机关及直属单位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二)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险。个人“五险一金”缴存部分从警务辅助人员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
(三)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八、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28-12389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其他中介机构代为报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招聘中各环节通知公示内容统一由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发布。
(三)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请广大应聘人员配合相关工作。
(四)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等环节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五)参考人员应保持手机通讯畅通。电话通知事项,工作人员在30分钟内3次电话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视为考生放弃参加本次招聘。
本公告由四川省公安厅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处负责解释。
3.四川省公安厅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健康情况申报卡
4.四川省公安厅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健康信息监测统计表
四川省公安厅
2022年4月24日
原标题:四川省公安厅 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74-05AB6985D8BDEC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