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人员管理、合同期限及薪酬待遇
(一)管理方式:
按照部、省、市有关辅警管理办法和所在单位有关规定进行日常管理。
(二)合同期限:
本次所聘用警务辅助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渭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视工作需要、个人工作表现和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
(三)薪酬待遇:
辅警薪酬待遇按照所在单位薪酬管理办法标准执行。
五、纪律要求
(一)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聘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二)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或者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参加本次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招聘各个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履行体温测量、登记、填写承诺书等程序,并在过程中保持1米以上的排队距离。健康码、行程码显示均为绿色且体温测量正常方可参加本次应聘;健康码显示为黄码的或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持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并做好有效防护的,允许参加应聘。应聘当天体温异常或持“红色码”人员禁止进入考点。对故意隐瞒病情、不遵守防疫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考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除外),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以下情形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应聘:
1.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
2.领取准考证后未参加笔试的;
3.体能测试、面试、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后,未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的;
4.其他本人应到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的,应签字确认而本人拒绝签字的情形。
(四)应聘人员应妥善保管好准考证原件(遗失不补,后果自负);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拨打0913-2126657及各工作考点咨询电话(详见公告第三条中“报名与资格审查”)进行咨询,本次招聘所有相关信息发布途径为“渭南警讯”微信公众号、“平安渭南”头条 号及各工作考点的公安自媒体,请参与报名的人员务必关注。因自身原因未读取到相关公告信息,未参加相应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五)本公告中涉及以上、以下均含本数。
(六)本公告由渭南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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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渭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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