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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辽宁铁岭市公安局清河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5人)

2022辽宁铁岭市公安局清河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5人)

经批准,铁岭市公安局清河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补录警务辅助人员5名(以下简称“辅警”)。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等程序进行择优招聘。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辅警5名,限男性。

三、资格条件:

(一)报考辅警要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坚定、品行端正,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能够适应公安工作;

3. 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25日至2004年4月25日(含)期间出生);

4. 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报考者应于2022年4月25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

5. 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纹身、脸上无明显疤痕、胎记,无色盲、色弱,无口吃,无传染性疾病和其他不符合公安工作的疾病,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 男性身高170cm以上,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 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 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 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8. 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 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 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

12. 其他不事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原则上不得报考该民警、职工所在单位或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

(三)同等条件下按照下列顺序优先聘用

1. 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 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3. 退役士兵;

4. 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5. 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