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提交报名申请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为: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rsj.jcgov.gov.cn)。
报名时间:2022年5月9日9:00至5月13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予以严肃处理。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以及聘用前的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工作的全过程。
2、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5月9日9:00至5月14日12:00
资格初审由晋城市公安局、各县级公安机关和晋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2022年5月13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逾期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2年5月9日9:00至5月14日17:00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晋城市公安机关202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改报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因岗位特殊需要,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由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报考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报考人员,应于2022年5月17日9:00—12: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9:00—17:00,资格初审结果可于2022年5月17日17:00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行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5、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随后持档案卡、低保证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于2022年5月18日17:00前,前往晋城市公安局政治部(晋城市迎宾街289号)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6、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通知将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报考人员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指定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认真核查准考证信息,如发现信息有误或其他细节存在疑问,请及时与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晋城市公安局联系,以免影响参加考试),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准考证,以备笔试、体测、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使用。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在原发布公告网站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2、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法律知识,均为客观性试题,满分为100分。
(四)体能测评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体能测评,人数未达5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原发布公告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
晋城市公安局、各县级公安机关和晋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组织实施。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不达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原发布公告网站公布。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验证结果,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退役士官和士兵还须出具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以及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因联系电话错误或不通畅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