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户口簿或居住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伍(复员)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有驾驶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登记证书、各类荣誉证书的应聘人员应带好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如系在职人员,须提供用人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对报考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现场填写《自贡市公安局自流井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1份。所有资料原件经核实后当场退还,复印件和照片不予退还。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
报考文职岗位的考生需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文写作,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届时电话通知(报考勤务岗位的考生无需参加笔试)。
(四)体能测试
报考勤务岗位的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报考文职岗位的考生视笔试成绩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试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见附件2)
(五)面试
对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组织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的时间和地点以招聘机关通知为准。
(六)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凡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空额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时间和地点以招聘机关通知为准。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实施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同时,对主要家庭成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审查。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
(八)公示
对确定为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公布举报电话。
四、签订劳动合同
经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劳动合同法》要求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个人德能勤绩表现好,能适应工作岗位需要的,可继续聘用。
薪酬标准:转正后月工资标准不低于2825元,并按工作年限执行职级工资,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动态调整。发放年终绩效奖励,值班、加班、差旅费等按规定据实保障。享受节日慰问、生日慰问等工会福利。按政策规定为受聘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其中单位部分由分局负责缴纳,个人部分由被聘用者个人承担。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进入体能测试及面试考场需出示四川天府通绿色“健康码”且佩戴口罩。
(二)报考者应增强疫情防控意识,考试期间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三)请报考人员报名时留两种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本公告由自贡市公安局自流井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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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doc
原标题:自贡市公安局自流井分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20220428
文章来源:http://www.zgrsks.com.cn/newsDetail/130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