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聘用及待遇
(1)应届毕业生应在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并将材料提交松阳县公安局政治处)。
(2)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结果情况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3)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4)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以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招聘岗位出现缺员的,用工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5)本次招聘的辅警,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应在考试前3天申领浙江 “健康码”。考试当天“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
“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21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3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有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接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尚处在医学观察期内的其他对象,近14天内有过发热(37.3℃以上)、干咳、咳痰、流涕等症状且未明确诊断或未痊愈的,不得参加考试。“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排除可疑后方可参加考试。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松阳县公安局政治处报告。除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若考生有上述情况的,请于考试报名时向松阳县公安局政治处提交相应的检测材料。
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考生应当在报名时认真仔细阅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考生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地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松阳做好准备。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松阳政府网。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核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报名时请考生事先到招考公告下载并填写好报名表,粘贴本人1寸免冠近照。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本次招聘的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信息,统一在“中国松阳”门户网站(www.songyang.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咨询电话:县公安局政治处 8954121
举报电话:派驻纪检监察组 8954123
附件下载>>>
原标题:2022年松阳县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ongyang.gov.cn/art/2022/4/28/art_1229355058_49186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