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复审
报考勤务辅警1岗位的资格复审对象根据招用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用计划数1:1.5比例(勤务辅警2岗位按1:3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在面试(专业测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经复审合格的人员取得面试(专业测试)资格,领取面试(专业测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报名表、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书面说明)、身份证、个人征信报告以及其他应聘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报名表、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个人征信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
因应聘人员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专业测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专业测试)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五)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政审)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应岗位不再递补。面试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文职辅警岗位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用计划的1:1.5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勤务辅警岗位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用计划的1: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标准参照《绍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附件3),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如有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体检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用计划的1:1比例入围考察(政审)。考察(政审)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考察(政审)结果仅作为本次招用的依据。如考察(政审)不合格的或本人自愿放弃考察(政审)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成绩名次依次递补考察(政审)。
(八)公示与招用
考察(政审)结束后,对拟招用人员名单在新昌公安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县公安局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因警务辅助人员流动性较大,为提高招用工作效率和满足工作需要,对考生自行放弃招用或招用后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岗位,在下次公开招用编外人员公告发布前,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考察(政审)、公示,办理替补招用手续。
四、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认真做好个人防护,戴好口罩。
(二)考生当天进入考试区域前,实行“测温+亮码(健康码+行程卡)”,体温正常、无相关症状、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卡,并持有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专业测试)前2天(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浙江省范围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专业测试)。
(三)近1个月内被认定为确认病例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排除者、确诊病例康复者,仍在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和其他正在管控中的人员,不得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专业测试)。
(四)如考生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按新的要求和规定执行,请及时关注疫情防控最新动态。
五、其他
(一)报考人员存在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禁止使用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反招用纪律情况的,取消招用资格,并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再次报考。
(二)及时关注“新昌公安”微信公众号,所有与招用有关的事宜都在“新昌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对招用公告中关于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等信息的咨询,可直接拨打政策咨询电话:县公安局政治处辅警管理办公室 0575-86624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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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2年新昌县公安局公开招用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dHlG2kBU0mn9AFwa_-D3H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