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考察
由乐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考察。非乐山籍考生由本人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考察合格人员予以聘用。
九、聘用及管理方式
(一)聘用报到。考察合格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二)合同签订。考察合格人员报到后,由乐山市公安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职位表特殊注明的除外),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或期满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聘用合同期首次为七年。
十、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其他中介机构代为报名,请报考人员本人前往报名地点报名;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身份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携带。
(三)本次招聘从报名至聘用各个阶段,包括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所有事项均在“乐山警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招考单位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考生,如因考生没有看公告而造成失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同时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便于招考单位与考生联系调档等事宜。
本公告由乐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0833-2430364
乐山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0833-2445110
乐山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0833-2499205
乐山市公安局
2022年4月29日
原标题:乐山市公安局 2022年第二季度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spta.com.cn/newsDetail/44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