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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内蒙古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22人公告

2018年内蒙古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22人公告


(三)笔试

1、开考比例:本次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截止2018年9月17日17:30时,若未达到开考比例,根据报考人数按开考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数。调整后的计划数,报名结束后在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网(网址:)和微信公众号“阿旗公安”发布。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3、类型:蒙文(蒙汉兼通岗)和汉文(普通岗)。

4、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时间是2018年9月21日,报名人员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准予参加考试。

5、笔试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6、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应聘人员笔面实际得分与政策加分之和。

笔试总成绩=笔面得分+政策加分。

7、公布成绩:笔试结束后在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网(网址:)和微信公众号“阿旗公安”发布考生笔试成绩。

(四)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100分,分立定跳远、100米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三项测试,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

2、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入体能测试,比例为招聘人数的1:3,最后一名成绩并列时,并列人员进入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在笔记成绩公告结束后另行通知,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网(网址:)和微信公众号“阿旗公安”发布。

(五)总成绩计算

1、笔试总成绩的60%、体能测试成绩的40%计入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体能测试×40%

2、考试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笔试总成绩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时,加试体能测试。

3、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子女考生,在同等分数下优先录取;报考DNA实验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情况下,取得化验员资格证书者优先录取。

4、总成绩在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网(网址:)和微信公众号“阿旗公安” 发布。

(六)体检和政审

1、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招录条件的标准和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3、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4、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和户籍地派出所负责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七)公示和签订聘用合同

1、拟聘用人员在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网(网址:)和微信公众号“阿旗公安”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实名举报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

2、公示期满,上岗工作,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公安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一年签订一次。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按照《赤峰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五、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警务辅助人员不占行政事业编制。薪酬待遇按照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辅警工资待遇执行,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纪律和监督

(一)一经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在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网(网址:)和微信公众号“阿旗公安”上发布,请予关注。

七、其它

(一)本次招聘工作除政审外,其他相关考务工作均委托第三方实施。

(二)本次考试未尽事宜及遇有特殊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组织实施,具有公告解释权。

咨询电话: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 。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不含节假日)

原标题: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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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

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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