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纪律与监督
(一)法库县公安局作为此次招聘工作的责任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招聘工作。对招聘期间以“交钱保过,不过退款”等形式进行虚假宣传、招摇撞骗的组织和个人,一经发现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打击。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生等凡与考生构成回避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名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法库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aku.gov.cn发布的各类通知,自网上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培训)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的后果考生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四)所有拟聘用人员需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要按照辽宁省及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
六、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参加考试的考生从进入考点区域后需全程佩戴口罩;
(二)考点区域只允许参加考试的考生本人进入,陪同人员一律不准在考点附近逗留、观望。如有发现,取消相应考生考试资格;
(三)考生在进入考点前需现场出示“行程卡”、“辽事通绿码”、“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并测量体温后,无发热症状者登记体温后方可进入考点,如近期前往过中高风险地区或体温检测两次均高于37.3℃或有其他相关症状者,禁止参加考试;
(四)考生必须全程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如排队、与其他考生及工作人员保持一定距离,候考等情况),如发现不听从工作人员指挥者,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生须了解辽宁省、沈阳市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要求,并按照相关要求自觉接受健康管理。凡在面试考前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按沈阳市有关疫情防控规定进行处理。
七、联系方式
(一)报名咨询电话:
法库县公安局:024—87123111
(二)技术支持电话:
沈阳集聘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400-9155631
(三)电话咨询时段: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法库县公安局
法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5日
原标题:法库县公安局2022年度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faku.gov.cn/html/FKXZF/156332369951056/156333094268688/156333094268688/69951056697028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