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
(五)体检
总成绩按照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70%、30%折算计入,总成绩从到低分,根据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分为身体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评,由泸州市公安局辅警管理科统一组织。身体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民警察职位),心理健康普查实行过关测评。身体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评费用自理(约600元左右)。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复检(复测)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复测)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人员总成绩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
体检合格者予以政审,政审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告相关具体要求执行。
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人员总成绩中从高到低依次按程序递补。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泸州公安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七)签约试用
拟聘用人员全部与四川兴顺劳务代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四川兴顺劳务代理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到泸州市公安局。
派遣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期间,由特警支队、四川兴顺劳务代理有限公司组织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分配工作岗位;考核不合格的,提前3日通知本人,退回四川兴顺劳务代理有限公司。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贯穿始终,由泸州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组织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七、入职管理
按照泸州市公安局辅警管理相关规定管理使用,并实行军事化管理,严格按照军队一日生活制度执行,工作实行倒班制,日常训练重点按《特警训练大纲》施训。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综合考核,实行淘汰制度,考核成绩不合格者,经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将被分流到市公安局其他岗位,相关工资薪酬及福利待遇按新岗位标准予以保障。
本公告由泸州市公安局及四川兴顺劳务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报名联系电话:泸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
招聘咨询电话:泸州市公安局警辅管理科 。
监督举报电话:泸州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 。
特此公告
原标题:四川兴顺劳务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四川兴顺劳务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