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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湖南湘潭市湘潭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6人)

2022湖南湘潭市湘潭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6人)

湘潭县人民政府 | 2022-05-18

(三)资格审查

由县公安局政工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参加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

1.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2。

笔试内容:基本法律法规知识(40%)、计算机操作知识(20%)、作文(40%)。

笔试时间、地点:由县公安局政工室具体通知。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由县公安局政工室具体通知。

分报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设2道考题,时间为5分钟。

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经批准,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对面试时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同场次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成绩合成: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3.体能测评

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4.体检

组织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由县公安局政工室具体通知。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县公安局提出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填报《湘潭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附件3),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签署意见后上报县公安局政工室。

对体能测评、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考生,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六)公示、培训、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对培训合格者,确定拟聘用人员,按《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由公安机关按岗位计划分配,凡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作出入职承诺:工作未满一年而离职,两年内不再应聘湘潭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相关待遇

1.驻村警务辅助人员每月2580-3080元;勤务警务辅助人员每月2430-3130元;特巡警警务辅助人员每月3670-4370元;交警文秘写作警务辅助人员底薪每月5000元,另设考核奖。

2.年终发放一次性精细化考核奖金1000--2000元;

3.各项相关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常用装备、警用服装、培训由用人单位统一购买或提供。工资和福利待遇由湘潭县财政予以保障。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需按照要求诚信参与公开招聘考试和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

2.诚信参与本次招聘各个环节但未被聘用的人员,作为今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储备人员。在今后需要补充警务辅助人员时,按照1:1的比例,根据本次招聘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组织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直接聘用。

3.本次招聘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考试材料或辅导用书。招聘单位不主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主办招聘辅导培训班。

4.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应聘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5.本次招聘公告由湘潭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 湘潭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类别、计划及岗位表 2022.5.16.xlsx

附件2 湘潭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 湘潭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xls

湘潭县公安局

2022年5月18日

原标题:湘潭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tx.gov.cn/6571/6558/content_10269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