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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云南普洱市澜沧县纪委县监委监察辅助人员招聘公告(15人)

2022云南普洱市澜沧县纪委县监委监察辅助人员招聘公告(15人)

澜沧县纪委县监委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监察辅助人员,主要从事纪检监察辅助性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监察辅助人员15名,其中:男性10名,女性5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纹身)。

2.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学、经济学、会计学、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广播电视学优先),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退役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3.户籍限普洱市户口。

4.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纪检监察、政法系统、财税审计、新闻采编、行政执法等部门相关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5.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掌握3D或flash动画制作的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7.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本次招聘由澜沧县纪委县监委组织,澜沧康惠劳务有限公司配合,采取本人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5月16日至6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联系电话

澜沧县纪委县监委组织部(澜沧县勐朗镇佛水路行政办公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魏老师,0879—7225449、18708842335;易老师,13577955551。

3.报名需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

(3)本人是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退役军人的证明材料。

(4)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从业经历证明、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如实填写《澜沧县纪委县监委公开招聘监察辅助人员报名表》。

(6)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材料。

4.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名所需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

1.笔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主要是党章、宪法、监察法等党纪法规相关基础知识及文稿撰写,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