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要求,新晃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警务辅助人员。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新晃县公安局、新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新晃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共260名,此次计划招聘人数23名(其中巡特警11人,森林公安勤务辅警2人、文职辅警2人,队伍管理中心文职辅警1人、晃州派出所勤务辅警3人,侦查中心勤务辅警1人、林冲派出所勤务辅警1人、贡溪派出所勤务辅警1人、凉伞派出所1人)。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新晃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新晃县公安局2022年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
序号 | 职位名称 | 招聘计划 | 性别 | 年龄 | 学历要求 | 其他要求 |
1 | 文职辅助人员 | 2 | 男 | 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身高168厘米以上,熟悉电脑操作。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及有驾驶证者优先 |
2 | 文职辅助人员 | 1 | 男女不限 | 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5厘米以上,熟悉电脑操作。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 |
3 | 勤务辅助人员 | 20 | 男 | 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 高中及以上 | 身高168厘米以上,熟悉电脑操作。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及有驾驶证者优先 |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新晃县本地户籍优先;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勤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助人员应当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退役军人、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见义勇为人员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强制惩戒对象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年龄从据实计算,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的,出生日期为1987年5月30日及以后,其余依此类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新晃县人民政府网、“新晃警务”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考时间和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2年5月30日09:00至5月31日17:00止。本人持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4张、个人征信报告1份、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到新晃县公安局办公楼309室报名,填写《新晃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地点地址:新晃县晃州镇人民路109号新晃县公安局办公楼309室。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