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岳普湖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招聘简章内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岳普湖县面向社会公开分批招聘辅警(县内自聘工作人员)327名。第一批招录辅警100人(男性90人,女性10人)。
三、招聘条件
(一)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2004年5月31日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含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技工类院校毕业生参照新人社发[2022]8号文件执行;
4、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在维护社会大局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能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制度及工作安排;
7、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8、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岳普湖县公安局联防队员及“三支一扶”人员;
6、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及直系亲属(本方案直系亲属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子女、兄弟姐妹)被判处刑罚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现场报名,喀什岳普湖县市政大道26号院岳普湖县公安局,5月24日—6月2日。
2、报名要求: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岳普湖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学信网学历证明打印、户口本(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5张。
3、资格初审:由工作人员当场对其携带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后续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