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酒泉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岗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12名及后备人员库补充人员3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留置场所看护岗位辅警12名(男性)及留置场所看护岗位辅警后备人员库补充人员30名(男性20名,女性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坚定,品行端正;
(二)甘肃省酒泉市、嘉峪关市居民。
(三)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31日至2004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公安院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男性净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净身高不低于1.58米;矫正视力不低于4.8;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纹身,无残疾,无口吃,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
(七)热爱本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正在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法律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工作单位及岗位
酒泉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四大队(酒泉市留置看护大队):辅警12名及后备人员库补充人员30名;招聘的留置看护辅警在市纪委监委和市公安局的指挥、管理和监督下,从事留置看护工作及其他公安勤务。
四、招考聘用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考务工作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具体实施。
(一)资格审查和报名
1.资格审查。考虑到招聘职位的特殊性,在报名前对拟报考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为:考生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其他必备条件;对拟报考人员五官、体型、身高、视力、听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进行初步测试。
2.报名时间:2022年5月28日至2022年6月2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报名费150元。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网络、委托及其他方式报名。提交的报名材料须真实、准确,相关证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凡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
4.报名地点:酒泉市人社大厦一楼大厅东侧窗口(酒泉市肃州区富康路26号,酒泉市政务大厅向西50米)。
联系人:崔 泉 15393664955
柴瑞泽 18809481960
5.报名人员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1)《酒泉市2022年公安局公开招聘留置看护岗位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2应届毕业生还未下发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供经院校毕业生工作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
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取消聘用资格(含军队院校)。
(6)失信人查询记录打印件(甘肃“鼎力信”(http://cx.
gscn.com.cn/))
(7)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同底彩色照片5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