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体能测评标准: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重庆市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实施细则(试用)》;
5.体能测评结束后现场向应聘人员宣布体能测评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地点及时间在体测当天现场公布。
(五)面试
1.面试比例为1:3,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应聘人员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若达不到面试比例,则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成绩当场公布。
3.应聘人员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第二位四舍五入)。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4.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地点及时间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丰都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六)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按照总成绩1:1确定,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过程中,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空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当日,应聘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黑色签字笔、并自备体检费。
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七)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用工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应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应聘资格、个人信用情况及亲属政历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出具考察材料,作出政治综合评价。考察应坚持实地考察原则,实地考察有困难的,可委托被考察对象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户口所在派出所等机构代为考察。若出现考察不合格(含无法获得考察结论的)或自动放弃考察,不予聘用,空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丰都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五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聘用前,由丰都县智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开具人事档案调档函,调取个人人事档案集中统一管理。聘用人员由丰都县智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被派遣到丰都县公安局交巡警一线警务辅助岗位工作。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为每月2000元,工作考核按合格者发放。试用期合格转正定级后实行正式工资标准,享受绩效工资,同时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五、附则
本公告由丰都县智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涉及招聘有关问题可咨询丰都县智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3-70607018。
附件:
附件1:丰都县智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派往丰都县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2:丰都县智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派往丰都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docx
附件4:重庆市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实施细则(试用).docx
丰都县智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日
原标题:丰都县智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派往丰都县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文章来源:http://www.cqfd.gov.cn/zwgk_200/fdzdgknr/gsgg/202206/t20220601_107712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