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红河州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为红河州公安局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本次共招聘90人,其中:
①号岗位:男性14人。主要从事警务技能训练基地安全保卫工作。
②号岗位:男性71人;女性5人。主要从事留置看护勤务及训练等工作。
二、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辅警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聘用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
辅警待遇保障主要包括工资和“五险一金”,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2300元)+岗位工资(①号岗位200元、②号岗位700元)+年限工资(评定层级后每满1年增加50元)+层级工资(根据学历及工作经历进行评定,300—1200元)+执勤津贴(根据岗位及考核情况发放),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三、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2.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至2004年6月之间出生);
3.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层次学历);
5.男性身高165cm及以上,女性身高158cm及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违规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
6.曾系红河州公安机关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辞职未满90天的;
7.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先电话预约报名资格,预约成功后按照工作人员反馈的时间由本人到现场进行报名。不能到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可委托他人持相关材料到现场代为报名(代为报名人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和报名人员亲笔书写的委托书)。
电话预约时间:2022年6月7日至6月1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预约电话:0873—3712889
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6月13日至6月1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现场报名地点: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基地特警1号车库(蒙自市北京路南延长线)。
此次招聘活动结束后,将根据招聘情况以季度为周期持续接受报名,其他事项不变,后续招聘事宜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2.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加分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1张。
3.加分证明材料必须在报名时提交,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考试和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