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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黑龙江鹤岗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50人)

2022黑龙江鹤岗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50人)

鹤岗市人民政府 | 2022-06-15

(五)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人面试时间10分钟。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2.根据不同招聘岗位,分别进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1.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相应的面试比例,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

3.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鹤岗市政府门户网站及鹤岗公安微信公众号(鹤岗公安政务)发布。

5.根据不同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分别排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能测试

1.根据不同招聘岗位,分别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测人选。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具有优先聘用情形多者优先确定体测人选。若无优先聘用情形,按党员优先,同是党员的,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相同,年龄小者优先(按出生日期排序)。

2.体能测试的组织程序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3.体测时间、地点由市公安局另行通知。

4.体测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1.根据不同招聘岗位,在体测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项目和标准执行。

3.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测、体检。

4.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市公安局组织同级别体检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5.体检时间、地点由市公安局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

(八)考察

1.考察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实施。

2.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测、体检、考察。

(九)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鹤岗市政府门户网站及鹤岗公安微信公众号(鹤岗公安政务)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公安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期满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辅警的薪酬待遇按本地现行标准执行。根据留置看护工作岗位及考勤情况发放岗位津贴。

六、注意事项

(一)凡每个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生在报名前应提前了解并严格遵守鹤岗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防疫材料,不得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

(四)本公告由鹤岗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68-3357651

附件:

附件1:鹤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样表)

附件2: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doc(样表)

附件3:鹤岗公安政务公众号二维码.doc

鹤岗市公安局

2022年6月14日

原标题:鹤岗市公安局2022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egang.gov.cn/szf/tzgg/2022/06/4234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