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招聘办法
此次招聘考试采取体能测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体能测试完成后当场宣布体测成绩,体测合格的人员方可进行笔试。参考人员不再发放通知书,体测和笔试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考试地点参考。体能测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评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要求,结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制定,以男子纵跳摸高和1000米跑作为测评项目。
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000米跑测评次数为1次,评分标准见附件3。两项测评项目均达标方可进入笔试环节。体能测试结束后,考生按1000米跑测评项目作为体测评分项,按满分比例折合成绩,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测未按时参加的报考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因体质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应聘者应主动提出退出,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十九大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考试未按时参加的报考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成绩合成
1、总成绩:体测成绩按体测评分标准进行换算,换算后体测成绩占比60%,笔试成绩占比40%,总成绩=体测成绩×60%+(笔试成绩+加分)×4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体测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出现体测且笔试成绩相同者,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2、体测、笔试、总成绩统计完成后在芜湖市公安局网站公布,一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
(四)体检和考察
对体测和笔试合格的人员,根据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文件标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7天内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出现缺额或不合格的,在体测、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的考生,参照人民警察的政审标准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芜湖市公安局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研究确定为聘用人员,报市直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至2022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若有员额空缺,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空缺数,从体测、笔试均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择优递补,具体递补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按程序组织实施。
七、用工形式及待遇
(一)确定为聘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在工作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合同到期后,可续签合同。合同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芜湖市公安机关辅警待遇执行,由政府财政供给标准全额保障。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录用后自行解决住宿。
八、疫情防控要求
(一)近14天内有疫情发生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人员、有发热、咳嗽等流感样症状的人员,不得报名及参加考试;
(二)考生报名及参加体测、笔试时均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提交纸质版留存),须全程佩戴口罩,经现场测试体温,查验安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码均正常后方可参加报名及考试。
(三)严禁隐瞒个人情况及冒用他人安康码、行程码等信息,隐瞒冒用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成绩及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九、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3-2969502。
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0553-2937176。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在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次考试有关招聘政策及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芜湖市公安局网站查询、查阅。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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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0日
原标题:2022年芜湖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辅警公告
文章来源:http://218.22.70.154:9001/web/detail.html?id=Y6qM41wBooXJZwPXaCOOmg==&type=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