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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山东聊城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5人)

2022山东聊城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5人)

聊城市公安局 | 2022-06-23

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山东省公安机关辅警招聘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聊城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计划招聘辅警35名,限男性。主要协助公安机关从事留置人员看护和场所监控调度工作。

 二、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辅警,依规按照劳务派遣形式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依法履行《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辅助性警务职责,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不享受公安民警法定待遇。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应聘辅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6年6月28日至2004年6月27日期间出生);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不限专业)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匀称,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身高不低于170厘米。

6、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保守公安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   

7、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关系或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其他条件

1、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3、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者见义勇为英雄、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体育特长的应聘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银行征信查询、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公示、签订合同等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辅警主要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22年6月27日至7月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