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警力严重不足问题,更好地维护乐业县政治安全和治安稳定,进一步深化“平安乐业”建设,确保此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顺利进行,特此公告。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岗位职数及招聘对象
(一)招聘名额:3名。
(二)岗位职数及招聘对象
岗位一:招聘职数1名(留置场所看护辅警);招聘对象:退伍军人,高中以上(含高中、中专)文化程度,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4日至2004年6月14日期间出生),工作危险性强,需要长期到留置场所执行看护任务,昼夜轮岗,适合男性,具有乐业县常住户口人员。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岗位二:招聘职数2名;招聘对象:退伍军人,高中以上(含高中、中专)文化程度,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4日至2004年6月14日期间出生),工作危险性强,适合男性,具有乐业县常住户口人员。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员需达到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方可开考。如果岗位一在招聘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缺额现象的,在岗位二当中增加招聘岗位一所缺额的人数,增加招聘人员按岗位二招聘标准执行。反之,岗位二在招聘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缺额现象的,在岗位一当中增加招聘岗位二所缺额的人数,增加招聘人员按岗位一招聘标准执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3.身心健康,体貌端正,身体无明显缺陷,无纹身;
4.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5.在本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二)优先招聘条件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根据《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中对专业性较强或紧缺人才岗位可以简化招聘程序,但应明确并公示招聘条件和程序,接受监督的规定制定招聘方案,招聘工作由乐业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依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考核、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2022年7月5日上午8:30起至2022年7月7日下午18:00结束,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乐业县公安局三楼政工室。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需本人到场报名。报名时需自行打印报名表(附件2)、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最高学历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要提供)等证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和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进行现场审核报名。
(二)体能考核
资格审查初审符合条件者方能进入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考核项目:
体能考核项目:1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其中1000米跑、引体向上测评次数为1次,立定跳远测评次数2次。
体能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组织实施。考生必须参加所有四个项目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男子青年一组(25岁以下)评分表、男子青年二组(30岁以下)评分表、男子青年三组(35岁以下)评分表对考生进行项目评分,评分结果取三个项目的平均分值为考核最终成绩。
体能考核成绩当天在测评现场进行宣布并在乐业县党政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