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笔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本次笔试开考比例为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形成差额即可进行。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法律、禁毒等方面知识,笔试测试成绩卷面满分100分。
(1)笔试时间:2018年9月29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8年9月28日。
(3)公布成绩:笔试成绩在甘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公示公告栏进行公布。
(四)加分条件
1、警校毕业生笔试总成绩加3分。
2、退伍军人笔试总成绩加2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现场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五)体能测试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测评不达标者,取消招聘资格。进入体能测试人数与拟聘用岗位人数之比为2:1(不足2:1的按照参考人数等额进入体能测试)。
测评项目:男子1000米跑。
测评标准:男子1000米跑成绩≤4'55"达标。
体能测试由县公安局负责,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在笔试成绩公示后另行通知。
(六)体检
笔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招聘名额,按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果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按体能测试达标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由县公安局具体负责,在甘洛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职位空缺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己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范围。政审工作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主要政审拟聘用人员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等方面的情况,重点对招聘岗位及条件中不得聘用的9条规定进行政审,同时进一步核实报考资格条件。
(八)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在甘洛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并在公示栏张贴公告。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聘用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参加县公安局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进入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县公安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继续聘用。
(九)工资与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原聘用禁毒辅警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罗秀玲(、)
各 铁 (、)
原标题:2018年甘洛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禁毒辅警公告
来源:
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洛县公安局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