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察
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其中报考辅警的,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暂行办法》(浙公通字〔2016〕1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招用的依据。
(八)聘用
对政审合格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劳务派遣制,委托磐安县润鑫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对招聘公告中关于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等信息的咨询,可直接拨打进行电话咨询;
(三)对符合报考条件人员进行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 招聘过程中相关信息指定磐安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查看,不再另行通知。咨询电话:(公安局)。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磐安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原标题:磐安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磐安县公安局
2018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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