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辅警管理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威海市公安局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计划招聘辅警78名,具体招聘职位、招聘计划、专业及学历要求等资格条件详见《威海市公安局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辅警招聘计划职位表》(附件1)。
二、身份性质
辅警是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经费保障列入财政预算,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具有威海市常住户口;
(四)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至2004年7月期间出生);
(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六)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条件和能力,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身高不低于1.70米,体脂指数(体重公斤数÷身高米数平方)在17.1-25.7之间。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人民警察类或政法类高等学校毕业生。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12)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确认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1日-2022年7月29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周末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高区公安分局政工室。地址:高区文化西路(火炬大厦红绿灯东侧)280号门卫西侧接待室。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相关材料包括:
1、报名时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首页、人员索引页及个人单页);
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