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宁波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宁波市公安局杭州湾新区分局所属单位编外工作人员60名(详见附件1),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五险一金”,薪酬根据岗位绩效确定,由财政保障。与浙江杰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热爱公安事业,品行端正;
3.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工作能力、专业资质和专业技能;
5.年龄18周岁以上,一般不超过35周岁;
6.宁波大市内户籍或连续在宁波大市内居住5年以上的非宁波籍人员。(应急处突岗位除外)
7.需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含)以上学历;
8.具有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文职编外工作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文字功底,沟通协调能力较强;
2.勤务编外工作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武术、排爆、突击等特殊技能或者信息技术等专业特长的人员以及退役军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应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年龄等条件,但是应当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签。
同等条件下,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予以优先录用。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
9.曾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
10.曾参加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13.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录用程序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核、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接受社会监督。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8月31日。
2.报名方式:
线上预约报名:在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在宁波人才网、慈溪人才网、前湾新区人才网等招聘网站上投递简历。
发送至邮箱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应当电话确认报名是否成功,否则因邮件未发送成功导致的报名无效,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