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笔试结束后,进行结构化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招聘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招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同场次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茶陵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和茶陵融媒发布面试通知,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关注相关信息。
2. 成绩合成: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五、体能测评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和体检的人选(体能测评和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要求执行。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增加吸毒项目检测,费用由个人承担。
凡不能按要求完成体能测评和体检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凡在体能测评和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其体能测评和体检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已通过体能测试但未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经本人同意后纳入后备人才库进行管理。
六、考察
体能测评达标、体检合格即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对体能测评、体检、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或者考生放弃出现空缺时,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以上招聘程序结束后,将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予以聘用。新聘用的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
八、相关待遇
(一)岗位基本工资+月绩效工资;
(二)年终根据考核情况发放年度目标管理奖;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警务辅助人员缴纳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待遇;购买住房公积金。
(四)享有国家规定的休假、休息的权利。
九、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十、纪律与监督
相关纪检督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关系。
十一、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1. 公安辅警:19158207510;2. 交管辅警:0731-25253680。
监督电话:0731-25233659。
本次招聘政策由茶陵县公安局、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共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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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公安局
2022年7月18日
原标题:茶陵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haling.gov.cn/c11042/20220719/i19049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