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平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8名,有关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8名勤务辅警(限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男性,巡特警岗位辅警年龄要求18-30周岁(1992年7月1日至2004年7月1日);其余岗位辅警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7年7月1日至2004年7月1日)。
(三)具有高中(含中专、中技)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明显纹身,身高1.68米以上(含1.68米)。
(五)根据岗位需要设置的其他报名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和在职公安民警的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