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安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等有关规定,高邮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4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能够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年满18周岁的公民,男性不超过45周岁(1977年7月26日至2004年8月3日期间出生),女性不超过35周岁 (1987年7月26日至2004年8月3日期间出生),《高邮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部分岗位设加分项(详见《岗位简介表》),符合加分条件的从其规定;
(八)国家、省、市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
6.国家、省、市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回避情形
公安机关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人员,不得报考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岗位,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和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总体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将统筹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
2022年7月26日至8月3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本人携带报名材
料,根据报考岗位到指定地点参加报名(详见《岗位简介表》),不得由他人代报名。
3.报名材料:
(1)高邮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 span>2);
(2)高邮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
(3)身份证(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户口簿(户主及本人内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还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证件照)3张;
(7)“无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证明原件;
(8)个人征信报告原件;
(9)退役军人提供复员证或退伍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0)专业技能人员提供相关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例如:计算机等级证书、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岗位简介表》等,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本公告及岗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需在2022年8月3日以前具备;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户籍、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4)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报名当天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为绿卡,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C,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二)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考试程序,考试包括笔试、面试,部分岗位还需进行技能、体能测试(各岗位考试项目详见《岗位简介表》)。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考试结束由市公安局和人社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主要考核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公民道德、公共基础理论、行政职业能力及相关专业应知应会知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