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黑水县公安局辅警队伍建设,根据《黑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全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办法>的通知》(黑府发〔2021〕6号)相关规定,经黑水县人民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突出政治标准、素质标准、健康标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
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1名(男)。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地仅限阿坝州。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具有较强的服务和吃苦耐劳精神,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
3.应聘人员需年满20周岁,不得超过28周岁。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具有良好的保密意识。
6.身高不低于170cm。
(三)优先聘用情形
1.优先聘用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考生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不得招聘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曾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参与及支持打、砸、抢、烧等违法活动的,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的,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参与民族破坏活动相关的游行、示威、集会、静坐等不法活动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提供虚假个人证明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6.配偶、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或曾在公安机关从事过警务辅助工作,本人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满三年的;
8.身体有明显疤痕、刺有纹身等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9.其他不宜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上午9:00至2022年8月5日下午18:00截止。
2.报名地点:黑水县公安局314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按招聘公告具体要求,在黑水县公安局314办公室报名,并按规定要求交纳纸质材料。报名须提供: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复印件2张;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张;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张;
(4)同底版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4张;
(5)《黑水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表》(如实、准确填写)。
(二)资格审查
对前来报名的应聘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公安局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内容:年龄、学历、户口、退伍证、报名表、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等相关证件和材料;